婚姻平權
透過修改現行民法,允許「不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的兩人可以平等結婚,並賦予同性配偶收養子女的平等機會。
目前進度
2013年伴侶盟草案首次送入立院,在反同阻撓下無疾而終。2017年5月24日伴盟律師團代理祁家威贏得釋字748,宣告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並給予兩年的修法期限;然而,2018年反同公投通過,限制同性婚姻不得修改民法婚姻章,行政院最後在2019年2月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施行法》草案,等待立法院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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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修改現行民法,允許「不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的兩人可以平等結婚,並賦予同性配偶收養子女的平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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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伴侶盟草案首次送入立院,在反同阻撓下無疾而終。2017年5月24日伴盟律師團代理祁家威贏得釋字748,宣告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並給予兩年的修法期限;然而,2018年反同公投通過,限制同性婚姻不得修改民法婚姻章,行政院最後在2019年2月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施行法》草案,等待立法院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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