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件安全注意事项
护照、签证、身份证、信用卡、机船车票及文件等是出国(境)旅游的身份证明和凭据,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1、遇到有人检查证件时,不要轻易应允,而应报告领队处理。如领队不在现场,要有礼貌地请对方出示其身份或工作证件,否则应予拒绝。如对方是警察,可在检查中记下其证件号、胸牌号和车号;
2、证件一旦遗失,要立即报告领队并向警方报案,同时请警方出具书面遗失证明,必要时向所在国申请出境签证并向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提出补办申请;
3、要严格遵守有关国际公约和出境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入境法规,不得携带违禁药品,不得参与目的地国家(地区)禁止从事的活动,携有大量现金或特殊药品出入境时,要按规定如实申报。
二、财物安全注意事项
1、尽可能少携带现金,代之以信用卡或旅行支票,出游前可在国内兑换一些小额货币,用于在目的地小额消费,如打电话、上厕所和支付小费;
2、贵重物品可存放在酒店总台或房间的保险箱中(须保管好凭据、钥匙并记住保险箱密码);
3、如发现钱物丢失或被偷盗,要立即报告领队。如在机场丢失,要速到航空公司机场失物招领部门登记或索取丢失证明以备索赔。若在酒店或旅游车上丢失,要和领队一起与相关方面交涉,并可酌情报警方处理。
三、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1、要熟悉所在国的交通信号标志,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强行抢道,也不要随意横穿马路;
2、在国外乘坐旅游车时,不要乘坐第一排的工作人员专座,此专座设有工作人员保险,但游客乘坐一旦发生意外是得不到赔付的;
3、在乘坐飞机或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4、不要在飞机起飞后和降落前使用手机和相关电子用品;不要把头和手伸出旅游车外;
5、在乘坐船、快艇等水上交通工具时,要穿救生衣;
6、万一发生交通事故,不要惊慌,要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报告领队和警方。
四、饮食安全注意事项
1、要在指定或下榻的酒店餐厅用餐,不购买和饮用地摊或小商贩提供的饮料食品;
2、要坚持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不吃过期或不洁净的饭菜瓜果;
3、要牢记自己的饮食禁忌,不盲目尝鲜、贪吃、乱吃;
4、要避免在流行病传播季节到流行病传播地区停留;
5、要做好预防措施,携带一些常用必备药品;
6、万一患病,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不要强忍硬扛。
五、住宿安全注意事项
1、进出酒店房间随时关门,离开酒店时将妥善保管房卡,不要让陌生人进入房间;
2、正确使用房间电器等设施,自行配备转换插头;不要在床上吸烟,不要把衣物放在电灯台架上;
3、要熟悉酒店安全通道和紧急出口等疏散标志,遇到火灾时不要搭乘电梯;
4、离开酒店前要携带一张酒店联系电话的卡片,以保证迷路后安全返回。
六、观光安全注意事项
1、观光游览时要服从领队和导游的安排,不要擅自离队;
2、保持通讯畅通,记下领队和导游的手机号码,以备万一离队后联系方便;
3、记住旅游车车牌号和所在停车场位置,以便走失后找回;
4、若联系或找不到旅游车,可自行乘出租车返回酒店或请警方协助并设法告诉领队;
5、在拍照、摄像时注意往来车辆和是否有禁拍标志,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停留;
6、要慎重参加带有刺激性的活动项日,量力而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7、夜间自由活动要结伴而行,并告知领队大致的活动范围,不要乘坐无标志的车辆,不要太晚返回。
七、人身安全注意事项
1、不接受陌生人搭讪,防止人身侵害;
2、要尊重所在国,特别是有特殊宗教习俗国家的风俗习惯,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
3、遇到地震等自然灾害或政治动乱、战乱、突发恐怖事件或意外伤害时,要冷静处理并尽快撤离危险地区,并及时报告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或与国内有关部门联系寻求营救保护。